2009年7月16日星期四

赵明福之死


今天我和太太的心情特别沉重。我想大多数有良知的马来西亚人都有同感。

一个三十岁的大好青年,有理想有抱负,很投入的服务人民,却在注册结婚的前一天,被人发现坠楼惨死。

赵明福,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,在反贪污委员会传召漏液盘查过后,在反贪污委员会的建筑范围内,离奇惨死。

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,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就飞快的为反贪污委员会辩护,指不能够指责反贪委会。官官相护的丑态尽露。而官方的媒体都尽量的把“坠楼”以“跳楼”为掩护,试图淡化反贪委会的责任。

身为政府高官,纳兹里应该公正和发表得体的谈话。在调查还未出炉之前,他应该保持中立,更应该要那些滥权的官僚负上应有的责任。他的谈话,只是尽显他的无知和霸道,还有自私自利。

反贪委会既然扣查有关人士,就有责任保证他们的安全,而不是以“不知道”来推搪责任。当然,以国阵政府为首的体制,没有所谓的“负责文化”,这是一个让人以为弊病的地方。纳吉上任一百天,试图以亲民和改革来赢取信任;我想,这正是时候,纳吉应该揪出造祸者严正对付,以示负责。不然,他一百天来的努力将会付诸流水。

反贪委会对民联的议员如何使用拨款所采取的行动是迅速的,应该给于嘉奖,以防滥用的情况发生。但是很奇怪的是,国阵议员滥用拨款已经是公开的秘密,几年前被揭发的“三万变三千”的“干捞”事件,好像是不了了之了。如果反贪委会这么选择性的来办案,有何公信力可言?搞不好“反贪污委员会”将会变成“贪污委员会”。

反贪委会交代和负责赵明福的死是无可厚非的。同时,它也应该交代清楚几个大“丑闻”以及对付涉案者:

一。巴生港口自贸区的46亿马币丑闻,将涉及的人绳之以法。

二。对林甘短片的司法丑闻做交代。虽然人民不再提起这件事并不代表他们忘记。身为一个有良知的执法者,应该采取应当的行动,而不是向权威低头。

三。应将峇拉苏峇拉马念找回来提控他。因为他伪造宣誓书的刑事罪(其中一份当然与事实不符)。如果犯罪的人能够逍遥法外而不被制裁,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。“峇拉”这个名字也是人民所不能忘记的。

四。彻查“基宫”事件。既然已经有人投报,为何反贪委会迟迟没有行动?

五。被控贪污的两位霹雳州议员,案情进展如何?

如果反贪委会还是“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”的话,我亲爱的马来西亚,我会怀念你,就像怀念赵明福一样。

1 条评论:

  1. 对“这个地方”越来越感到陌生。被掳状态也油然而生。
    不会轻易放过这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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