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8日星期日

换一个看看

今天晚上尝试上网,却发现宽屏的速度非常缓慢。

记得2007年初用同样公司的宽屏服务,每月付费RM68。开始时服务良好,上网没问题。可惜的是九个月过去,上网慢慢的成了问题。缓慢和断线常常发生。再过三个月,发现晚上完全上不到网。今年初为了网上交功课,需要跑到网路咖啡馆。最后忍无可忍,去向宽屏公司交涉。回应却是让人无限的难过:因为太多人用,交通拥挤,我这老的接收器挤不过人,所以要换新的。换新的接收器会比较快,但是要重新交启用费,每月用费提高到RM88。

当时我很想问,用的人多了,宽屏公司不是有责任提升它的效能吗?但是当时宽屏供应公司不多,价钱大同小异,还是和这家宽屏公司续约了。

现在不到九个月,服务开始出问题。我想现在我会把它“割”掉,换新的宽屏公司,一解心头之恨。

对于无效能,假惺惺,挥霍,假公济私和公务私用的国家管理者,我们是否也应该把他们“割”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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